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9 12:18 只看TA 1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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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! 错就是错! 对就是对! 相信兄弟应该不只是2级会员了! 应该知道一条!发贴先看版规!老会员了还犯这样的错误! 请重新再来!相信以兄弟的能力!感谢度不是问题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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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9 12:23 只看TA 1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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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我要在乎什么感谢度什么的,只是这件事很出乎我的意料,超出我的理解能力! 按常理想想,这样对吗? 我知道每个版的规矩都有他们的版主来定,你们不是他们的版主也说不上什么,但道理不能因为有权力就不是道理了,不能因为能制定规矩,就随便制定规矩了,这条版规就是不合理,就是 “霸王”条款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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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9 12:23 只看TA 1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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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本身就是起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,难道还不够吗?不看版规就发贴,一旦违规受到处罚就来指责版规的所谓太狠!错就是错,何必为自己找借口那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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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9 12:26 只看TA 1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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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2楼 的帖子 兄弟!难道 新手试贴区的"新"手!这两个字难道你也不理解它的意思么? 何为新手!你一个超过了2级的会员!还是新手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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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9 12:28 只看TA 16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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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我承认我错了,不该去新手贴发帖 2.问题在于,这个规矩是不是太狠了? 给我一个直接删除ID的理由? 为什么不可以扣分?扣金币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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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9 12:37 只看TA 18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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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规矩好比什么——在公园里随处小了个便,被保安抓住了,然后: 被判死刑。 公园不能随处小便,对! 可是至于死刑吗? 不能罚款吗? 不能治安拘留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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