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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交流] 投訴区規則己改(此事管理区,先討論在实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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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对,强烈反对,建议取消更改。

版主做为论坛的管理者首先是应该得到信任的,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,不要本末倒置,犯错误自然有管理层处理,但不应该是这种方式。其次你这个更改将严重打击版主工作的积极性,有可能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,为了不被投诉有时候应该处理的事件得不到处理。其三,24小时之内如果他们不来论坛有可能被误删。

最后一条,所有版主皆自愿,出于对论坛热爱才加入,你不能也不应该用如此霸道的方式对待他们。望三思

事情已经过去的,对事不要对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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